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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执法监督,完善相关制度。配齐环境监察执法编制,有条件的地区,将环境监察队伍向乡镇和街道延伸。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优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和平台网络,提升突发环境事故处理水平。 3.环境统计和信息能力建设。
  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为重点,加强环境数据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环境统计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污染物排放等数据的采集、核算、统计上报和汇总体系,完善环境统计数据库。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环境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数据综合分析及应用能力。
  立足“信息强环保”战略、建设成都“数字环保”工程,完善环境管理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撑系统。实施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环保物联网、人才队伍和运维保障三大重点工程。完成国家在成都开展的城市综合性环保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对已有污染源在线监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河流断面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整合,逐步建成环境智能感知与现场监督执法、调度指挥体系,形成快速处置能力。建设以环境监控指挥大厅为载体的环境数据应用支撑和空间展示平台,加强应用支撑、整合集成和图形展示能力,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全民共享,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健全各级环境信息机构、技术和管理体系,实现市、区(市)县两级信息化整合与协调发展。
  4.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水平和设施装备能力,建成迅速、准确、多层面的新闻宣传体系和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加强环保骨干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
  推动和完善环境政务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加强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和民间环保志愿者组织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到2015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制定全市“十二五”环保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基地建设。加强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监测、实验室、企业及设施、自然保护区以及场、馆、园等社会公共活动场所的环保科普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环保主题公园或主题馆建设。
  5.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力争在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鉴别及污染控制等领域,具备基本的实验场所和完备的实验仪器,形成完善的实验能力。
  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工作,开展重点环境科研项目研究,加强科研成果在环境管理及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及成果转化。
  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为实现把成都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用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以11类环保工程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推动全市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保障“十二五”各项环境保护指标的实现。全市“十二五”期间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投入预计将达到647.12亿元。

专栏5 成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企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再生水利用、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共规划项目60个,总投资144.48亿元。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饮用水监管力度,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规划项目14个,总投资5.79亿元。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电力行业烟气治理工程、非电力行业废气工程、工业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目标)、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以及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规划项目27个,总投资8.52亿元。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渗滤液处理工程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共规划项目25个,总投资68.66亿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为主线,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以及农村面源治理工程,共规划项目25个,总投资30.99亿元。

生态保护工程: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地震灾区自然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构建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等为重点,全面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共规划项目42个,总投资175.49亿元。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生态市、生态县创建,生态乡镇示范工程,生态家园、生态村示范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程,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工程,共规划项目54个,总投资134.33亿元。

环保系统自身能力系统建设:大力实施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以及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应急响应和环境管理四大体系,共规划项目16个,总投资14亿元。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和二恶英污染防治工程等,共规划项目1个,总投资0.14亿元。

环保产业发展:主要涉及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共13个,总投资63.52亿元。

其他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落后产能淘汰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关停落后产能项目。主要包括落后产能淘汰项目共36项,总投资1.2亿元。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职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区(市)县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机制。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总量减排目标、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源监管等各项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健全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把环境功能区划、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改、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合理规划,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发改、财政等综合部门要贯彻执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经信部门要制定全市工业产业和行业规划,严格行业准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国土部门要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增加生态用地,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资源开发项目治理和生态恢复、污染场地环境评价和治理修复。建设部门要加强施工建设管理,减少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监管和治理交通噪声、促进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农业部门要组织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业污染减排,促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水务部门要优化水资源利用和调配,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促进再生水的利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组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组织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林业园林部门要加强生态林地建设、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提高城市绿化率及绿化水平。城管部门要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气象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其他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共同推进“十二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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