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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社区(村)建立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强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二)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正面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传销的特征、危害等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人群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宣传,积极开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有关传销与传销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平台。要及时录入传销案件和参与传销人员情况信息,实现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实现对传销人员的有效监控。经常进行信息分析,及时发现传销活动的情况和规律,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经费保障。要将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处、传销人员的遣散、困难人员的解救和打击传销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和准确判断当前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做好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下,公安、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的主力军作用,要注意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从而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有牵头、有组织、有落实。

  (三)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提前防范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研究制定相应预案,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妥善处置遇到的问题,全力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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