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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4.加强对学校发展的专业支持

  建立由优秀校长、特级及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区县级“学校发展专家指导团队”,对学校教育改革给予指导。要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指导团队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等,保证指导效果。中心城区的专家指导团队还要承担对口郊区县的部分学校指导工作,帮助郊区学校提高内涵发展水平。

  5.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依托数字化学习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的创新。以信息化技能、信息化学习和信息化生存为基础,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引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完善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信息化应用。

  (五)努力满足各类群体教育需求

  1.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融入教育。进一步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财务与资产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规范管理,逐步提高政府基本成本补贴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继续做好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扎实推进常住人口幼儿学前教育或看护服务全覆盖。

  2.推进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建立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多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整合。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强化随班就读管理。逐步完善市特殊教育资源库,为学校、康复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专业支持。

  3.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健全帮困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搞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好地接受基础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工作的领导

  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平台,建立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更好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区县落实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帮助区县解决学校建设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郊区县要建立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计划,分年度扎实推进工作举措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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