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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形成市、区县两级共享辐射机制

  1.推进生均经费较高区县帮扶相对困难区县

  统筹教育生均经费较高区的部分财政教育资金,采取建设学校或内涵发展项目等形式,专项用于生均经费水平较低且财力相对困难郊区基础教育发展。

  2.推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赴郊区新城办分校

  为“十二五”期间上海重点发展的郊区新城布局引进优质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健全总校与分校的联动考核机制,增加郊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3.组织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

  组织中心城区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实现郊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高起点办学。根据“十二五”各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建设学校量,为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引进一批优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发挥区县自身的教育优势,将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公建配套其他学校纳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范围,共同提升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起点。

  4.继续深入推进实施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

  进一步创新委托管理工作机制,丰富委托管理实践,拓展委托管理覆盖面,形成市、区县两级工作网络和推进机制,提高委托管理效益。

  5.建立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建立区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通过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区域内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资源联盟、教育合作体等多种形式,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郊区师资水平

  1.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进教师质量

  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提高郊区农村新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新进教师质量。对新上岗班主任(含班主任后备人员)开展上岗培训。鼓励师范院校或其他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郊区农村学校任教,并给予一定资助。推出在中心城区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计划。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教师专业水平

  为有潜力的农村骨干教师搭建专业成长平台,以需求、问题和实践为导向,针对不同教龄的骨干教师,开展分层培训。继续搞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帮助郊区县教师聚焦课堂教学。实施郊区县英语教师强化培训项目,提高农村普通中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实施远郊区县薄弱学校师资队伍质量提升项目,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跟踪指导和研究。开展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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