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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近期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6.土地整备试点。以华为科技城土地整备为试点,探索土地整备开发机制,提出政策建议。(试点单位:龙岗区,指导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7.城市发展单元试点。以光明门户区、坪山中心区发展单元为试点,探索城市发展单元整体开发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试点单位: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指导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三)配套政策和基础研究。

  1.配合坪山新区综合试点,探索原农村土地确权路径,开展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土地权益重构政策研究。(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规划国土委、市法制办)

  2.配合完善土地总登记制度试点,研究土地总登记工作规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法制办)

  3.研究土地使用权空间权利体系,为开展土地空间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法制办)

  4.开展土地民事纠纷仲裁机制研究。(牵头单位:深圳仲裁委员会)

  5.配合创新生态用地保护模式试点,研究建设用地清退形成的土地指标市场交易和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6.配合坪山新区综合试点、土地整备试点、城市发展单元试点,探索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发展单元等二次开发模式的金融保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金融办)

  7.推进《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审批通过,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调整获广东省政府授权。完成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出台深圳市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8.完成基本农田调整改造工作。(牵头单位:试点区(新区)、市经贸信息委)

  9.深化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完善生态补助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各新区)

  10.配合坪山新区综合试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试点,研究土地收益分成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

  11.配合土地整备试点,制定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引和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编制规程;配合城市发展单元试点,开展城市发展单元制度立法研究,制定城市发展单元规划编制技术指引和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2.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配套实施文件。(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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