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近期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3.创新土地金融工具和运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土地资本化运作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在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过程中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探索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发展单元等二次开发模式的金融保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金融办)

  (四)增强土地科学调控能力。

  1.改革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探索建立建设用地自我约束的管控机制,科学制定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办法和工作规则;探索编制功能片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流量指标互补的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2.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重点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集聚区为试点,探索建立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监管机制、责任机制,探索以二次开发和土地指标交易为平台,促进产业园区整合。(试点单位:试点区(新区),指导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规划国土委)

  3.完善围填海造地管理机制。探索围填海造地管理与用地管理的衔接机制;以大空港地区围填海为试点,探索整体围填海造地分期供应的“填建分离”政策。(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宝安区)

  4.创新耕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保护模式。探索建立耕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保护的多途径补偿机制;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社区生态地区整备,探索与社区转型发展协调共赢的生态用地保护新模式。(牵头单位:试点区(新区),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

  5.探索区域一体化土地利用和保护机制。以深港、深汕、深莞惠合作区为平台,探索在规划计划指标使用、合作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构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协调和占补平衡机制;探索构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区域土地政策体系,以利益共享促进区域产业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配置。(试点单位:试点区(新区),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6.完善土地收益分配调节机制。探索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重点探索政府与土地权利人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探索完善土地租(价)税费体系,研究健全各类土地使用权交易税收征管制度,研究土地资源占用的税费约束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税费调节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