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医药分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以法定机构模式组建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统一履行公立医院举办者与出资人职责,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推进“医药分开”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此项改革由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市改革办,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参加)
三、继续深化六项改革
(一)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审批事项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审批事项增减,创新审批事项管理模式。出台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继续深化市政府投资项目跨部门协同办理改革。加快市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审批业务协同。加快审批业务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进行全面清理,积极稳妥降低市场准入、社会组织登记等类别审批事项的审批门槛,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此项改革由市法制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监察局、民政局、行政服务大厅等参加)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分类推进区属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法定机构试点改革,积极推动出台政府规章,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总结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的意见,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并探索理事会职责和形式的多元化。(此项改革由市编办牵头,市财政委、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等参加)
(三)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住房保障管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住房保障新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破解保障性住房土地、资金难题。规范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建设标准,提升安居质量。创新保障性住房运营模式,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机制。(此项改革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审计局,各区、各新区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