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黄鳝养殖基地。新开发黄鳝网箱养殖连片300亩以上,网箱个数达1000箱且带动农户100户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500亩以上,网箱个数达2000箱且带动农户150户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1000亩以上,网箱个数达4000箱且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7、水产良种场。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水产良种场的,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三)特色种植业。
28、粮油高产创建。承担国家和省级水稻产业提升、小麦高产攻关、玉米振兴计划和油菜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29、制种基地及种业研发。对在我市范围内新建制种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种业企业,每亩给予2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品种新获得国家和省审定的种业企业,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0、设施栽培基地。新建无公害设施栽培基地,分类型按面积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日光温室大棚,集中连片4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钢架大棚,集中连片7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500元;1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5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
31、露地蔬菜、伏缺菜基地。新建露地蔬菜基地,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对伏缺期间利用遮阳网、防虫网、杀虫灯等设施新建伏缺蔬菜生产基地,集中连片达到100亩的,每亩补助1000元。
32、水生蔬菜基地。新建水生蔬菜基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5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
33、连栋温控大棚。蔬菜瓜果花卉工厂化育苗(生产)中心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辅助设施齐全的,每平方米一次性奖补100元。
34.茶产业。对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示范茶园、无性系良种茶园,按照县(市、区)奖补标准,市财政给予1∶1配套奖补。
(四)林木花卉业。
35、成片造林。中型水库水源保护区新增造林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其他新增成片造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36、绿色长廊。在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两侧新建绿色长廊林带3公里以上、大中型河渠两侧新建绿色长廊林带10公里以上,单行林带每公里补助2000元;林带每侧宽度达到3米且3行以上的,每公里补助5000元;林带每侧宽度达到10米的,每公里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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