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现代农业示范区。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现代养殖业。
17、种猪场。新建并从国外引进原种猪300头以上的原种猪场,一次性补助200万元;新建并存栏600头以上纯种能繁母猪,以生产二元杂交母猪为主的祖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建并存栏20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父母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建并存栏30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父母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50万元。
18、商品猪场。新建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猪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一次性补助25万元;新建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猪舍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小区),一次性补助50万元。
19、奶牛业。通过省级验收并获得奖补的新建存栏能力150头、300头以上的奶牛场(小区、托牛所)项目,分别按3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从省外购进、迁入良种奶牛项目,每头补贴200元;从境外进口良种奶牛项目,每头补贴300元。
20、肉(种)禽场。新建年出栏100万只、200万只、300万只以上规模肉禽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建存栏10万套、20万套以上父母代种鸡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50万元。新建存栏3万套、5万套以上肉种鸭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30万元。
21、蛋鸭场。新建存栏1万只以上规模蛋鸭场,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2、种(肉)羊场。新建存栏500只、1000只以上规模种羊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新建年出栏500只、1000只以上规模肉羊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
23、畜禽良种。畜禽良种企业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4、水产养殖示范场。每年择优评定10家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每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5、龙虾、鳜鱼、河蟹繁育(养殖)基地。新开发龙虾苗种繁育基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且年繁育虾苗2000万尾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开发龙虾集中连片养殖基地,池塘养殖300亩以上或稻田养殖4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开发鳜鱼繁育基地,连片100亩以上且繁育规格3cm以上、苗种200万尾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开发河蟹池塘养殖基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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