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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紧急通知
(办字〔2012〕8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专项行动精神未全面传达贯彻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存在盲区、盲点;个别部门未按要求制定检查方案,执法督导不到位;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不深入、不规范、不全面、不彻底,导致有的地方恶性事故频发;对专项行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报送信息、反馈情况不及时、不准确。为切实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击非法违法、遏制违规违章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张庆黎书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对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至关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立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县、乡(镇)要立即组织召开一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督导检查组、执法监察组、企事业单位工作汇报,深入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认真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基层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督促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在第一阶段中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传达部署迟缓或未开展自查自纠的,进行深刻反思,立即采取措施,认真开展“回头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今年6月国务院安委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按照“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要求,迅速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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