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会〔2012〕21号)
各委、办、局,各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财会〔2012〕11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向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会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各单位要对投稿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符合征文要求的,收集整理后,于9月29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及《征文作者情况登记表》(可到 “天津会计”网站www.tjkj.gov.cn “下载专区”下载)统一报送至天津市会计学会学术部电子邮箱。
三、对于我市各单位推荐的获得全国奖项的征文,我们将结集出版,并作为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