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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七)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继续稳定招生规模,为我省特殊教育提供素质优良的教师资源。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也要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专业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十二五”期间力争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班)专任教师接受一轮升级专业化培训。要将特殊教育师资的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力争在3年内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

  (八)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各地要认真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29号)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师生比13的编制标准要求,全面核定教职工编制,未配齐的要于2012年底前足额配齐。要为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生活教师,保证残疾学生安全和健康。

  (九)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学校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必须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实行国家规定的津贴制度,并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特殊教育学校长期任教。对普通学校主要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可按照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标准给予岗位津贴补助。教育部门在特殊教育教师评先、评优等方面也要给予倾斜。

  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特殊教育学校要坚持以全面提高残疾学生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自理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使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通过教育得到发展。要坚持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一)立足学生实际,促进全面发展。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教育,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场所、教育教学设施、卫生保健设施的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艺术类课程,充分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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