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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审核日期:      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第一名称填写,同一个医疗机构只能填报一次;
  2、“行政区划”:填写单位所在地的市和县(市、区)名称,如:“南京市玄武区”、“无锡市江阴市”;
  3、“登记注册机关”:是指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机关;
  4、“医疗机构类别”:根据医疗机构许可证核定的类别,按以下分类填入相对应的序号:
  (1、综合医院,2、专科医院,3、中医医院,4、中西医结合医院,5、妇幼保健院(所),6、乡镇(街道)卫生院,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社区卫生服务站,9、村卫生室,10、门诊部,11、诊所,12、急救中心、站,13、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所),14、护理院、站,15、其它)
  5、医疗机构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按填写“医疗机构等级”(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以此类推),其它类别医疗机构不填等级;
  6、“核定床位数”:是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的床位数;
  7、“实际开放床位数”:是指医疗机构实际开设的床位数,仅指规范设置开放的床位数,不包括加床;
  8、“卫生技术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医、药、护、技人员总数;
  9、“执业(助理)医师数”:是指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在本单位,且在岗工作的医师总数;
  10、“注册护士数”:是指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在岗工作的护士总数;
  11、以上数据信息统计时间截点为2012年3月31日。
  12、此表是各医疗机构填写,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附表2、全省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行政区划单位分类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注册护士数(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审核日期:      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填写说明:
  1、“行政区划”:填写单位所在地的市和县(市、区)名称,如:“南京市玄武区”、“无锡市江阴市”;
  2、“单位分类”:按以下分类填写相应的数字(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采供血机构,3、计划生育服务机构,4、其它);
  3、“卫生技术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医、药、护、技人员总数;
  4、“执业(助理)医师数”:是指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在本单位,且在岗工作的医师总数(含退休返聘在单位工作的);
  5、“注册护士数”:是指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在岗工作的护士总数;
  6、以上数据信息统计时间截点为2012年3月31日。
  7、此表是各卫生机构填写,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附表3、各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行政区划登记注册机关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等级核定床位数(张)实际开放床位数(张)卫生技术人员数(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注册护士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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