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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继续实施技工教育“十百千”工程和技工院校示范校建设,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继续组织百万职工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做好山东省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和山东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八、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一)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统一和改革进程,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市场运行格局,推动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化建设,逐步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实施具有示范性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搞好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加快建设中国海洋人才市场。

  (二)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身份证识别系统,实现就业失业登记全员实名制,建设城乡人力资源基本数据库。继续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免费就业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开展就业需求预测,有效引导教育和培训,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

  (三)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完善人力资源服务链,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展。加快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区域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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