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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实施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充分就业奠定基础。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四)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纳入本地区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体规划,坚持企业退出与保障职工权益统筹考虑,多渠道安置职工。完善扶持和资金投入政策,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扶持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

  七、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住鲁院士、聘任院士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表彰工作。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及欠发达地区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工作。探索开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组织好重点服务业企业管理干部五年出国留学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加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力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组织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加强博士后工作,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规模,着力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完善人事考试评价和选拔机制,加强人事考试保障能力和考试基地建设。

  (二)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统筹推动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使劳动者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培训管理,健全完善以技工院校为骨干、职业教育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依托一批培训质量较高、与就业紧密结合,并能在当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培训机构,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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