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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鲁政发〔2012〕2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就业工作积极应对挑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连续五年实现双过百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新修订的《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建立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制定出台了组合性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卓有成效地开展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就业援助。全力实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初步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培训网络,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圆满完成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推进城乡统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迈出新步伐。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创业带动就业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全面加强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关系更加协调。

  专栏一:“十一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略)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就业形势。“十二五”时期,我省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结构性压力进一步凸显,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更加繁重。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持续加大。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年均190万人左右,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技术进步加快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将更加凸显,部分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脱节,高校毕业生供需结构失衡,造成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就业,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难度依然很大。三是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促进就业提出了新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城镇化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企业兼并重组将加大失业调控的压力。同时,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劳动者利益诉求发生新的变化,劳动关系协调难度不断加大。四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不能满足需要。职业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广大劳动者对提高就业质量、共享均等化公共服务、保障平等就业权益的期望越来越高,妨碍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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