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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建发〔2012〕65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城乡建设局结合2012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治纠内容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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