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户籍管理。在部分市局试点开展工商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工商、地税等第三方信息,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试点引进二代身份证阅读(验证)系统,加强对涉税人员身份证信息的识别,防止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资格认定和骗购发票等违法行为;完善广西税收管理员平台中的涉税人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税收违法人员数据库,加强对走逃失踪非正常户法人监控和预警。
(二)强化普通发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的要求,利用互联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发票查询服务。切实加强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范围代开发票、不按规定的程序代开发票的行为,规范代开发票工作。
(三)严格欠税管理。在贯彻总局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是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税款缴库的监控,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要及时核实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欠税,努力实现新增欠税为零。
(四)完善征管业务软件的业务运维制度,确保征管业务软件正常运行。修订我区原有业务运维制度,为业务运维提供制度保障;修订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手册,规范税收业务在软件上的操作,提高数据质量;建立问题反馈和业务需求申请、软件开发机制,完善广西国税税收管理员平台的功能,提高平台服务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水平;建立定期软件操作培训机制,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软件操作应用能力。
(五)积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召开专业化管理现场会,总结推广专业化管理经验,积极探索以行业、规模为标准的分类管理办法,大力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
三、深化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
(一)丰富数据采集手段。充分发挥网上申报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及时准确采集纳税人财务报表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完善“一户式”数据管理功能,及时整理和录入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采集的涉税数据,为数据分析提供充足的数据源。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及时补正”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设计和完善预警类指标,抓好数据质量管理培训。升级和优化数据质量管理平台,部署数据质量后台监控系统,增加设计监控指标。加强调研,改进数据质量管理及考核机制,确保问题数据及时补正。
(三)深化数据预警监控。建立完善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四大数据预警模型,同时结合全区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专题分析。逐步建立业务问题与数据特征关联体系。继续抓好企业财务数据与综合征管数据关联分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