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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的通知
(川商建[2012]46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摸清乡镇商贸中心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2〕303号)要求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议精神,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标准从选址、经营模式、业态以及经营面积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为此,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乡镇商贸中心标准,领会文件精神,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指出的打造商贸镇的要求,做好商贸镇建设规划。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今年计划建设的经营面积分别在1500平方米以上和3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按附表一填报,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5日前(加盖公章)报省商务厅市建处。同时,各地应组织相关企业做好“十二五”期间乡镇商贸中心的建设规划,明确分年度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填报《“十二五”期间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划调查表》(附表二),附表二请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厅。省厅将根据各地的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实施项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 莹 028-83228468
  王代春 028-83220473

  附件1、2012年度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计划摸底调查表
  2、“十二五”期间乡镇商贸中心规划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计划摸底调查表
  填表单位:****市(州)商务局(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乡镇名称营业面积(平方米)经营品种(种)辐射人口(人)是否具备联网接入条件经营范围是否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是否与企业配送中心机配送商品的加盟店实现购销存信息实时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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