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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2〕51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办〔2012〕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保证质量

  2012年我市共有93个高研班被列入省级高研班计划。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口培训学习。各举办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高研班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师资,大胆创新研修方法,树立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高研班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争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省级高研班将纳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专业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各承办单位在开班前须登录“系统”,按照“专业课”的申报要求将高研班教学计划有关内容录入并提交审核备案,并在开班时通过“系统”进行教学管理和考勤,为学员统一登记学时和成绩;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和物价部门的要求,规范办班行为,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三、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组织举办高研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积极宣传,充分发挥高研班的示范效应和高端引领作用,促进本单位(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各举办机构要及时将办班情况报送市继续教育协会通过《广州继续教育网》和《广州继续教育通讯》进行宣传,同时,要认真做好高研班总结和效益评估,并在高研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高研班总结材料书面报我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我局将于年底组织对高研班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对选题、内容、研修方式、组织管理、学习效果等方面考评较好的,给予奖励和适当资助。如需申请省、市高研班资助金资助,请按申报要求,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报送我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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