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工商系统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局、新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2号)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商广[2011]16号)精神,决定从2011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该项工作制定《无锡工商系统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
附件一:《无锡工商系统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二:《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商广[2011]16号)(略)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无锡工商系统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充分展示无锡良好形象,针对我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混乱、户外广告发布无序的现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商广[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意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和拆除、移位等相关工作,特别是针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产权单位、广告发布单位等,加强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的宣传、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统一,进而实现整治成效的和谐统一。
二、整治工作具体措施
(一)2011年3月5日前,各直属局、新区分局要积极配合当地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及广告发布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现有高速户外广告设施的产权单位、广告的发布单位及相关审批登记情况等进行认真、全面的排查、清查,为整治工作提供详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自2011年6月1日后,将手续完备、合法保留的户外广告逐块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加强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