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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开展在线支付、安全认证、电子单证、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配套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制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标准的制订。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的标准化程度,加大行业标准及规范的应用推广、监督和认证力度。
  4、鼓励电子商务创新
  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推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问题。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应用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5、加强电子商务产学研合作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鼓励电子商务的产学研合作。鼓励政府、高校、企业及研究机构联合培训电子商务技术、营运和服务人才,鼓励通过校企合作创立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
  (四)提高电子商务国际化水平
  1、加强外贸电子商务服务应用
  加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应用,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完善进出口代理业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提供支撑。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撮合、认证征信等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建立有效的国际化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粤港澳电子商务合作
  积极探索建立粤港澳电子商务互动发展模式,探索构建“9(珠三角9大城市)+2(港澳)一体化电子商务”体系,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的合作发展战略,推动粤港澳电子商务应用合作。
  3、培育电子商务国际品牌
  鼓励面向全球产业链协作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省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走向世界,拓展国际市场,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国际品牌,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示范带动工程
  支持重点城市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商务部要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和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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