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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


  (一)性能要求

  1、晶体硅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含组件边框面积)≥14.5%,非晶硅薄膜组件≥7%,CIGS薄膜组件≥10%。

  2、工作温度范围为-40℃~+85℃,初始功率(出厂前)不低于组件标称功率。

  3、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5年。晶体硅组件衰减率在2年内不高于2%,25年内不高于20%。非晶硅薄膜组件衰减率在2年内不高于4%,25年内不高于20%。

  4、晶体硅和非晶硅薄膜组件分别按照GB/T9535(或IEC61215)和GB/T18911(或IEC61646)以及GB/T20047(或IEC61730) 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部件和原材料(电池片、封装材料、玻璃面板、背板材料、焊接材料、接线盒和接线端子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

  (二)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晶体硅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00 MWp,2011年实际发货量不低于80MWp(以海关报关单或销售发票为准)。非晶硅薄膜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30MWp,CIGS薄膜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0MWp。

  3、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4、2009-2011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二、并网逆变器

  (一)性能要求

  1、无隔离变压器型逆变器最大转换效率≥97%,含变压器型逆变器最大转换效率≥95%。

  2、逆变器输出功率大于其额定功率的50%时,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8,输出有功功率在20%-50%之间时,功率因数不小于0.95。

  3、逆变器应具有电网过/欠压保护、过/欠频保护、防孤岛保护、恢复并网保护、过流保护、极性反接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和绝缘阻抗监测、残余电流监测功能,电磁兼容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环境使用要求。

  4、按照CNCA/CTS0004-2009A《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条件》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器件和原材料(IGBT、变压器、滤波器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

  5、质保期不低于2年。

  6、鼓励采用高发电性能、高智能管理、安装灵活方便的新型逆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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