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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88号)》和《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1]102号)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并按照陕建发[2012]124号文件要求,及时将兑付情况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和支出明细,以及资金审批、发放表、补助对象家庭情况备案表等资金台帐,便于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四、加强农户档案网络信息管理,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执行陕建发[2012]124号文件精神,各地要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校核工作,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提高录入质量,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下半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组织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对市县总体情况的检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直接评判或计算。入户现场抽查将从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选取农户名单,进行现场逐户、逐项对照检查。对各市县考评得分将作为安排下年度计划任务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巡查指导,及时开展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比例逐户进行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组织县区技术指导人员,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改造工作,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的建造质量。

  六、加强目标考核,确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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