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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鄂政函〔2012〕1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组织考核,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超额完成2011年度节能目标;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完成2011年度节能目标。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正确处理节能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推进节能工作由技术节能为主向结构、技术、管理等全方位节能转变,由行政推动节能为主向依法监管、行政推动和用能单位自觉节能转变,进一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2012年度节能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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