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改革发展活力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紧研究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激活用益物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并按照“变本本为资产”的思路,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推动农村产权合理有序流转(市委政研室、农牧局、国土局负责)。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市金融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加快推进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力争落实农村妇女小额贷款2亿元(市妇联负责)。指导协调贺兰农村信用社向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转制(市金融办负责)。
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组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进农村经济要素资本化流动。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使土地向企业、合作社、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集中,力争新增流转土地3万亩。强化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能,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市农牧局负责)。探索推行利用土地经营权实施抵押的方式扩大农村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市国土局、金融办负责)。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市民政局负责)。
建立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2年市财政安排1.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设施园艺温棚建设、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奶牛新品种的引进和改良等。转变支农资金支持方式,逐步实现由直接支持向搭建融资平台方向转变,按1:4-1:10比例放大贷款,撬动更多资金,使支农资金效应最大化。各县(市)区也要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增加支农资金额度,提高增长比例。整合各项、各级扶持资金,加大对市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抓好典型示范园区(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
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农惠农的思想认识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强农惠农目标任务的推进只能加快不能放慢,从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等方面切实体现重中之重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完善职能,牵头抓好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民进城、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农口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创造性地履行职能,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行动、强化服务,把服务工作向园区、农户、田间地头延伸。涉农部门要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更加主动地支持服务“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明确农业农村目标责任,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增强执行能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