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和扶持政策,瞄准国内外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其在本市建基地、带农户、拓市场、扩流通(市经合局、农牧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市)区要重点围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供外蔬菜、有机大米等,引进一批大型加工企业落户我市,从事农业综合开发与经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对进入我市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在建设加工厂和生产基地等方面,享受工业园区和科技人才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市工信局、农牧局、财政局、科技局负责)。鼓励本地房地产企业、流通企业、社会力量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生产基地,从事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和区、市举办的各类经贸招商会展等活动,力争全年农业招商引资达到34亿元(市经合局、农牧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
实施“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坚持“内联、远引、外拓”的路子,把引进国内外企业与培养本地企业结合起来,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采取引进、联营、兼并、重组等形式,努力培育一批规模型、创新型和成长型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新培育销售过亿元企业2家,过5000万元企业5家。继续实施“铸龙工程”。推行“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增强企业、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确定20个龙头企业、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与农户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利益紧密联结关系(市农牧局、经合局负责)。
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积极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立和保护,努力打造高效精品农业,提高农业效益。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逐步完善乡镇农副产品加工区(创业园)经营和管理机制,引进一批创业孵化、清真食品加工、小食品加工等项目入驻,加快把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步伐(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积极发展以民俗农耕文化为主题的农业体验游和乡村休闲游,开展全市休闲农业推广活动,打造休闲农业文化生态经济带和旅游观光带,举办首届“银川市休闲农家游”推介会(市农牧局、旅游局负责)。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指导,大力开展农民创业就业培训,转变培训方式,促进培训与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等紧密结合,增强农民就业技能,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市人社局、农牧局负责)。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创业园区建设,以创业带就业(市创业办负责)。筛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产业基础的青年农民3000名(其中生态移民地区1000名),围绕农业“两强四优四新”产业连续4年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市农牧局负责)。选择500名基础较好的农民进行创业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职业技能鉴定3800人。实施“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培训生态移民1360名(市人社局、农牧局、财政局、扶贫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