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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认真落实村干部待遇和评星定级联动考核办法。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按照《银川市村干部待遇与评星定级联动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主动与本县(市)区财政部门协调,确定本地村干部待遇和落实评星定级奖励标准,并制定科学的考核细则,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4、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村、社区党组织联系群众四项制度”等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把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总结推广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到基层,督促抓好“四议两公开”、“村、社区党组织联系群众四项制度”、民主议政日、党员评星定格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将把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检验基层执行力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指标进行检查。5月份,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围绕优化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社区区域化党组织建设。

  1、优化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置。强化街道社区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职能,加强对街道社区辖区内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指导,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党员50人以上的社区成立社区党总支,加大社区趣缘、业缘、地缘型功能党支部的组建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员的组织化水平。

  2、发挥辖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共驻(住)共建和谐街道社区的作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指导街道党工委建立街道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2011年4月上旬前,各街道要采取上门登记的办法,完成辖区单位的登记造册工作,并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讨论商定年度共驻共建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共驻共建活动。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将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作用的意见》,安排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工作。各街道社区要结合实际,多方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12月底,辖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参与驻(住)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率要达到100%。

  3、抓好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要及时制定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优配强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对新组建成立且未履行选举程序的社区党总支及各类社区功能党组织,一并进行选举。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新选任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任职资格培训,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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