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125号)、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2012〕26号)精神,定于6月10日至16日开展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主要内容

  (一)各级公共机构组织以下活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将6月10日定为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2、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废)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4、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国管局与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的节能宣传画已经公布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页(网址:http://ecpi.ggj.gov.cn),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可登录网页下载制作发放至有关单位,并积极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区张贴。

  (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以下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