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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3.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由社区(村)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明确责任主体,发挥社会整体力量

  1.街道(乡镇)。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所属防控力量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2.街道(乡镇)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督促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成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3.街道(乡镇)安监办、派出所。安监办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

  4.社区(村)。主要负责本级辖区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5.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6.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开展整治活动,提升基础防控能力

  1.落实日常巡查。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2.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加强社区巡防室、防消联勤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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