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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兰州市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总结表彰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网格化管理,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职人员明确、消防业务熟练、消防力量充裕、消防档案齐全、消防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宣传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及工作任务

  (一)划分单元网格,实现监管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是以街道(乡镇)为一个基本单元,将其划分为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以社区(村)为“中网格”(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管理动态监管网络。

  1.街道(乡镇)为“大网格”。由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2.社区(村)为“中网格”。由社区(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社区、村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驻社区(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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