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示范项目工作的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示范项目工作的意见
(兰政发[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1年5月,我市被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为第一批“全国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示范区(项目)”。为实施好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积累经验,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创建示范区(项目)各项任务,使我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实现有相对固定的演员队伍、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相对固定的演出形式和不断创新的演出内容,群众自发文艺团队从锻炼身体、自娱自乐向服务社会、繁荣文化的跨越转型发展,为全面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文广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校外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创建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具体负责示范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制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示范项目的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指导和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力争使创建活动取得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探索建立推动示范项目创建的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