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袁占亭市长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行动指南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2〕69号)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在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问题进行集中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预防和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开展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危害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在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仍暴露出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上下衔接不紧密、应对措施不具体、处置流程不科学、资源配置不清晰、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概念定义不清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严格把握预案修订完善的基本原则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指南。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总结汲取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坚持预案的修订完善与应对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注意预案的系统性。市级各专项应急预案要与市总体应急预案、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保持一致;市级部门应急预案要与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省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一致;县区级应急预案要与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保持一致。二是要重视预案的针对性。预案的制订要符合本地区、各部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坚决防止不顾实际照抄照搬上级预案的现象,坚决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清晰、执行主体不明确、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三是要突出预案的可操作性。预案规定的事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应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规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坚决克服含糊不清和无的放矢等问题。同时,预案的框架设计上要注重科学合理和实施的高效快捷,要重视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具体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