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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0.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和有效期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主动清理、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工作机制,清理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起草规范性文件或代为起草新的法规、规章草案时,要对已有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对以往相关文件的处理意见,实现“实时清理”。积极建立法规编纂工作制度,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建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数据库,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纳入数据库,及时更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确定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制定机关应当进行评估,决定是否修订完善或者重新发布。
  11.推进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后评估制度。落实《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国土资源立法和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应当定期评估其实施成效、经济社会效益和存在的问题。评估结果应作为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要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下一阶段发文计划,科学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12.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行管理或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要通过行政管理方式解决,从而确保行政机关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1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划分审批权限,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逐步推广审批集中和批、管分离,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提高审批效率。健全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过错问责等制度。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逐步推广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审批方式。不断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比例,加快建立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资源有形交易市场。强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加快建立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矿产资源有形交易市场。
  14.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逐步扩大范围、规范程序、保证公平。继续推进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新设矿业权,深化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审批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治理土地交易过程中串标、设定限制条件和门槛、商业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问题,解决矿业权出让公开竞争制度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依法规范交易活动。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建设用地出让后,必须依法管控,不得擅自调整修改容积率指标等土地出让条件,依法改变土地用途和调整容积率指标的,应依法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强化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完善和深化土地“批、供、用、补、查”信息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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