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地方和上级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的安排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突出重点工作,把普法工作与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岗位,特别注意加强对审批、登记、发证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腐败的作用。突出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规范权力制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健全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拓展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渠道。继续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关键环节岗位工作人员、农村村民、房地产开发商等重点对象的教育培训基础上,加强对在校学习、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矿山企业负责人、外商、台港澳商等的法制宣传。继续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同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其他支架性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等新法规,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依法行政新制度纳入宣传内容。更加注重在服务中开展宣传,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中,信访、咨询、调解处理过程中,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违法案件查处中注重法制宣传。
(三)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制度,推广完善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把法律法规学习课程纳入全系统各类培训班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市、县级新任局长一年内接受法律法规相关课程培训,五年内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法律法规培训。省厅拟每年举办1-2期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各市、县国土资源局每年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