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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农委[2012]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光明食品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要求,2011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2011]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并与各区县签订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通知》提出“到2015年,各区县农业源COD、NH3-N排放量要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把畜禽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作为五大工程之一,并明确了各区县政府、光明食品集团为责任单位。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工作要求和《通知》精神,本市“十二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综合利用为主。为落实市领导3月27日在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专项推进大会上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快做好“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经市农委、市环保局研究决定,请各区县政府、光明食品集团按照要求,结合减排工作目标和任务(附件1)以及环境保护部核算核定要求(附件2),认真填报农业源减排项目计划表(附件3),并将减排项目计划表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于6月28日前上报到市农委(E-mail:wanghubei3010@163.com)。

  市农委、市环保局将根据上报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联系人:市农委汪湖北电话:23113064

  市环保局潘磊电话:23115638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6月6日

  附件1

  表1.各区县(农场)“十二五”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基数和总量控制目标

区县/农场2010年排放基数2015年控制目标
COD(吨)氨氮(吨)COD(吨)氨氮(吨)
浦东新区7705.6795.36935.1715.7
闵行区476.376.2428.768.6
宝山区1236.571.41112.964.2
嘉定区2023.6268.41821.3241.6
金山区5046.3426.04541.7383.4
松江区1646.2224.51481.6202.1
青浦区1944.4198.81750.0179.0
奉贤区7648.8762.66883.9686.4
崇明县6908.2687.16217.4618.4
全 市34635.93510.331172.63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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