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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


  凡已当选为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的,不再推选。凡有违法乱纪、医疗责任事故或不良行为的,均不得推选。

  三、组织机构

  (一)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推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卫生厅主办。主办单位成立省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活动组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成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市成立由卫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市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推选上报等工作。

  四、名额分配

  各市活动组委会可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选10-12名医德之星候选人。部、省属和厅直属单位可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名医德之星候选人。

  五、方法步骤

  (一)推选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省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地推荐的建议名单,按照相关程序,确定首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人选名单,并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

  江苏省“十大医德标兵”由省活动组委会在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中遴选30名候选人,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展示候选人情况,组织公众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投票。公众可通过填写新华日报刊登的江苏省“十大医德标兵”选票或登录江苏文明网(www.wm.jschina.com.cn)和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参与网络投票。报纸每张选票及网络投票每次限选10人(不足或超出均无效),并填写投票者姓名、所在地、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报纸复印有效。为方便群众投票,各市活动组委会可组织基层单位设立投票点(箱)投票。各市、县(市、区)单位组织集中投票的,可将选票统一送至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室,经统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的,可直接寄至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投票开始、截止日期另行通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将公众投票数进行统计,并组织组委会成员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产生江苏省“十大医德标兵”建议名单,报经省组委会领导综合评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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