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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行动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积极作用,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积极借助和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的力量,面向社会大众,定期宣传中医药发展动态、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中医药健康理念。重视网络、手机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尤其是利用微博、网络视频、电子杂志和手机报等为代表的新型网络媒体,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和覆盖率。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在相关网站上开设中医药文化科普栏目,进一步提升传播效率和水平。
  十、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2012年4月至5月)。省中医药局下发全省活动实施方案,各市卫生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本地区具体落实措施,按年度制订具体活动安排,上报省中医药局。省直中医单位活动方案直接上报。适时举办全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实施(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题调研。各地、各单位根据活动安排,广泛深入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第三阶段:总结(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3年来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工作,准备项目开展情况总结资料,上报省中医药局。每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项目年度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第四阶段:评比(2015年3月)。省中医药局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总结资料,结合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成果验收评比。
  十一、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的组织实施,省中医药局成立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亦江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药局局长
  副组长:朱 岷 省卫生厅中医综合业务处处长
  孙志广 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处长
  成 员:陈 燕 省卫生厅中医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周柏林 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岷同志兼任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督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各地活动进行指导、考核。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各项工作由省中医药局、各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各级中医医院、各类中医药社会团体负责具体落实。
  (二)工作经费。各市卫生局对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省中医药局将根据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年终考核评比情况,择优予以适当补助。
  (三)检查督导。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是今年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省中医药局将适时对各地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在局网站上开设活动专栏,对各地活动进行动态报道和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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