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2〕15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建设在中医药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12年~2015年在全省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现将《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单位的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工作方案,于5月11日前将2012年度的工作方案报我局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张小凡
联系电话:025-83620508
电子邮箱:zhangxf@jswst.gov.cn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掀起中医药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具体举措。该项目为期3年,于2012年正式启动。为确保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的落实,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阵地、文化队伍、文化项目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医药文化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以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为重点,努力打造江苏中医药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惠及百姓健康。
三、活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