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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2]114号)


各市教育局:

  中小学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假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在假期前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要切实减轻学生的假期课业负担,给学生提供充分的休息时间,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不进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

  二、认真组织开展暑期“童心向党”歌咏活动。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突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伟大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歌曲,潜移默化地增进广大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的情感信念,生动形象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中小学校要把“童心向党”歌咏活动融入少儿夏令营、少儿文化演出、社区广场文化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之中,并积极邀请家长参加,使歌咏活动成为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三、认真组织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暑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开学时要坚决停止使用,妥善安排师生。要认真做好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同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学生注意居家生活安全、出行安全、社会安全,提醒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严防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和溺水、触电、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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