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中医综〔2012〕1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部署,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优秀人才缺乏、地区发展失衡、理论研究不深入、精品力作不多等突出问题,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大力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建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扩大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1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传承与创新、传授与保护、传播与交流为主线,以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为重点,始终把中医药文化战线作为中医药工作的一条主战线、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个主阵地、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的一支主力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弘扬江苏中医药文化,努力做到突出原创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发挥文化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引领作用,为中医药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中医药文化工作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划、管理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模式逐步成熟完善,中医药文化与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之间关系协调,江苏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持续加快,社会影响力倍增,在重点项目、重大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中医药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长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中医药文化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中医药文化科普公益服务惠及全省百姓。
3、中医药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适应城乡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促进全省中医药文化产品产量稳步增长、质量大幅提高,在国家级奖项评比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