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做好浦东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做好浦东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机构党组,各开发区党组,各直属公司党委,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川沙新镇、祝桥镇党委组织(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加强远程教育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中组部于今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20号)。根据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浦东新区特点,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要着眼于落实好“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规范易行、操作简便,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结合正在开展的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一并进行。
  二、分类定级标准
  (1)设施设备完善。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能够接收、播放、回放全国频道、上海频道和全国资源库、上海资源库、区县大口库播出的远程教育节目,至少有一台电脑能够接通互联网。(2)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3)学用组织有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4)站点使用率高。坚持站点经常开放,选播节目针对性强,预告及时,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核定范围
  1、全区范围内所有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2、分类定级期间新装、移机、撤机等未完工的站点不在考核的范围内。
  (二)按实定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