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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浦东新区党员电视教育片观摩交流的通知

  4、DV短片指由非广播级设备拍摄制作完成的视频短片,内容以讲述生活、工作中共产党员和党组织真实可信的感人故事为主,时长不超过5分钟,以DVD光盘的形式并附上申报表(附件3)报送至新区电教中心。
  5、利用区电教中心拍摄内容1/3(含)以上者,拟不得参评。
  五、评选奖励
  征集截止后,由浦东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牵头,会同相关社会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视情评比,评出单位组织奖和个人奖(含单项奖和综合奖,综合奖包括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分别给予奖励;获奖作品及名单在浦东党建网、“阳光驿站”小报等宣传媒体上公布,并在党建网及浦东电视台进行展播。
  六、评选办法
  1、网民投票与评委评分相结合;
  2、网民投票主要由人气指数和人气平均分构成;
  3、由社会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并对作品进行分别评分。

  联系人:韩 斌  电 话:50709410  传真电话:50709414
  地 址:云山路1080弄1号606室
  邮箱地址:hanbinb@hotmail.com

  浦东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2012年6月4日

  附件:
  1、参加作品技术要求(略)
  2、浦东新区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党员教育电视片类)
  3、浦东新区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DV短片类)

  附件2:
  浦东新区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党员教育电视片类)
  选送单位:

片  名

 

类  别

 

片  长

 

制作单位

 

 

 
 

 

审核

单位

意见

 

        

             (审核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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