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优秀选手的决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优秀选手的决定
(苏人社发[2012]262号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于5月下旬先后在苏州、南通、南京、盐城等地举办,全省共有393名选手参加了19个职业(工种)或项目的比赛。在选拔赛中,参赛选手自觉遵守纪律,服从裁判,精心操作,争创佳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37号)精神,现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予以表彰。
  一、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各项目前3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国家组织的选拔赛。
  二、对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选拔项目的选手给予如下奖励:
  (一)对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高职组前6名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中职组前6名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其他选手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
  (二)对全省选拔赛中获各职业(项目)前12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雏鹰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参加全省选拔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全省选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的参赛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参加全省选拔赛的其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
  (五)对参加全省选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10名的参赛院校,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学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选手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取得新进步,特别是代表我省参加国家组织的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选手,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次学习、交流和锻炼的机会,务必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钻研、特别能创新的精神,立志追求卓越、争创佳绩、报效国家。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