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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名额分配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分配,在党组织数量、党员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向“双报到”接收量较大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倾斜,并根据需要确定。
  2、建交委、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规土局等5个基层工作党委的评选表彰名额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统一部署安排。
  3、社区(街道)、镇等区域党组织推荐的评选、表彰对象,应包括到社区报到的单位党组织或党员。

  附件2
  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全称)

 

单位地址

 

党组织负责人

 

单位电话

 

是否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

 

何时获得何级

授予的先进称号

 

(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社区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主要事迹”一栏,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
  2、推荐对象如果是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群众团体和“两新”组织等单位党组织,需征求驻区街镇党(工)委意见。

  附件3
  浦东新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年月

 

单位名称及所在部门

 

 

 

文化

程度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单位

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

编码

 

家庭

电话

 

是否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本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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