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分配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分配,在党组织数量、党员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向“双报到”接收量较大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倾斜,并根据需要确定。
2、建交委、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规土局等5个基层工作党委的评选表彰名额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统一部署安排。
3、社区(街道)、镇等区域党组织推荐的评选、表彰对象,应包括到社区报到的单位党组织或党员。
附件2
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全称)
|
|
单位地址
|
|
党组织负责人
|
| 单位电话
|
|
是否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
|
|
何时获得何级
授予的先进称号
|
|
主
要
事
迹
| (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
社区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委组织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注:1、“主要事迹”一栏,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
2、推荐对象如果是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群众团体和“两新”组织等单位党组织,需征求驻区街镇党(工)委意见。
附件3
浦东新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入党年月
|
|
单位名称及所在部门
| | 职
务
|
| 职
称
|
| 文化
程度
|
|
单位
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单位
电话
|
|
家庭
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家庭
电话
|
|
是否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 (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
本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委组织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