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东新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要求
(一)开展评选、表彰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展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世博先锋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党员”推荐活动相结合。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有关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意见。被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听取所在街道、镇党组织的意见;被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要听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被推荐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分管部门的意见。
(四)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产生,由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评选、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基层党组织逐级上报审批,并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名额分配
(一)全区拟评选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优秀共产党员1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以推荐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1个、优秀共产党员标兵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1名。区委组织部将引入第三方,经综合评选,产生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10个,优秀共产党员标兵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10名。
(二)对新区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委组织部预留了3个名额,通过街镇党(工)委互评等形式,评选产生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推荐浦东新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要交叉,女同志要占一定比例。
(四)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注意行业的分布。
(五)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要适当考虑“双报到”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在征求其所属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申报推荐。
(六)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分配,在党组织数量、党员数量的基础上,适当向“双报到”接收量较大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倾斜,并根据需要确定。名额具体见附表。
五、时间安排及表彰
(一)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应在5月25日之前结束。5月31日之前,各级党组织将被推荐对象的名单及事迹材料(一般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送区委组织部审核。
(二)评选出的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今年“七一”前夕由区委命名、表彰。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评为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授予奖牌;评为浦东新区优秀共产党员和浦东新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