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综合考虑人口问题,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数量性和结构性战略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科学规划人力资源发展和人口布局。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男女平等、迁移流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家庭福利等方面的人口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人口政策体系。
加强立法调研,适时修订《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推动加快老年人保障和残疾人保护的立法进程,形成较为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体系。
(三)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加强孕前优生、孕期保健、产前诊断、儿童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加强对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快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步伐。做好农村待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落实农村妇女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
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全面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快推进体制改革,整合医疗和计划生育资源,推动国有、集体医疗资源全方位向计划生育工作放开,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医院)、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青岛培训基地项目。科学规划各级技术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打造“数字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活动,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缩小区域间义务教育差距;全面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专业技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
(四)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构筑大青岛发展格局。加大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向郊区和农村倾斜的力度,引导人口向郊区和城镇迁移。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和土地等方面的改革,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人口合理分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工作网络建设,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五)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人口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