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得到全面发展,服务优质、导向明确、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基础性支撑。“十二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达到950万左右,户籍总人口控制在830万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4.5‰。人口结构得到改善,劳动力人口比例保持在73%以上;人口性别结构更加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人口素质普遍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高技能劳动者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市民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和婴儿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人口布局更加合理,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75%。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技术服务功能依法规范拓展,服务范围稳步扩大,技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救助与优先优惠等利益导向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家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四、“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主要任务
(一)综合运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和服务关怀,更加强调依法行政,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力度,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时,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优惠,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机衔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制度,适时出台新的奖励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利益导向制度,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深化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城市管理服务体制,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