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

  (四)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收到单位或个人申请报销相关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拨付。

  四、组织管理与监督

  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涉及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待遇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部分项目

  2、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出费用申请核拨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纳入职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部分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编码

1

狂犬病疫苗

x23000008000g

2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x23000008001g

3

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x23000008002g

4

流感疫苗

x23000008003g

5

普通挂号

g11010000100

6

急诊挂号

g11010000101

7

洁治

g31051300100

8

计算机图文报告

g14020090500

9

彩色打印照片

g14020090200

10

彩色一次成象(波拉)照片

g14020090400

11

胶片费

g21000000100

12

煎药

g4800000040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