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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并徐家汇街道汇站居委会和青之杰居委会为汇站居委会的批复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并徐家汇街道汇站居委会和青之杰居委会为汇站居委会的批复
(徐府〔2011〕118号)


徐汇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徐家汇街道撤并汇站居委会和青之杰居委会为汇站居委会的请示》(徐民请〔2011〕5号)已收悉。青之杰居委会和原汇站居委会相邻且共享一套社区居民公共服务设施。为有效整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撤销青之杰居委会,将原青之杰居委会与原汇站居委会合并为汇站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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